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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的通知》(陕高教组〔2017〕164号),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建合格党支部、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以全体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为基本细胞,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明确标准,查找不足,整改提高,引领学院基层党支部切实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激发党员师生内生动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落实学院“追赶超越”和“五新”战略任务、推进 “四个一流”建设进程中胸怀全局、立足本职、敬业奉献。

二、基本标准

(一)合格党支部基本标准

1.支部班子好。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表率作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情况,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支部班子自觉接受党员监督,积极发挥带头、带领和带动作用。

2.党员队伍好。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严肃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强,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坚持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组织生活制度健全,活动正常,换届及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规定,自觉、足额、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支部活动记录完整,《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管理规范。

4.工作业绩好。坚持抓好支部思想政治建设,把思想教育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单位具体业务有机结合。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各项要求,围绕发展、服务大局,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和学习成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在本校名列前茅。定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党员参与率高,效果好。

5.师生反映好。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得到全体党员师生公认。党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认真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无违反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行为,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本单位党内外师生对支委和支部工作满意率较高。

(二)合格党员基本标准

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中建功立业。

处级以上党员领导人员: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全体党员的表率。

教师党员: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敬业修德、奉献社会,踊跃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不断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管理服务岗位党员:立足实际工作,管理育人,提升工作效率,树立清风正气,主动服务师生员工。

学生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带头刻苦学习、掌握技能、提高本领,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离退休党员:关心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发挥余热。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9月10日前)。各基层党总支结合实际,按照学院党委文件要求,认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专题教育顺利开展。

2.开展大讨论活动(9月11日~30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合格党支部和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围绕基本标准,提出建设学院基层各类合格党支部建设规范或细则,细化合格党员标准要求,上报组织部,由组织部综合意见,修订出台学院《基层党组织及党员三级目标考核制度》,着力形成“建强支部、严管党员”的长效机制。

3.自查整改(10月~次年5月)学院各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主动对照学院制定的合格支部、合格党员标准开展自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差距不足,立行立改,达标争优,努力成为先进典型。

4.考核评比(次年6月20日前)。合格党支部的评比,采取支部自查自评、师生测评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综合得分和平时掌握的情况,逐个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党支部。对考核评比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进行挂牌表彰,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责令限时整改。党员达标等次和有关奖惩,结合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进行。

5.总结报送(次年6月25日前)。各基层党支部将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上级党总支,党总支汇总后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于每年“七一”前报送省委高教工委,同时报送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推荐参与全省评比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建合格党支部 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今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在日常,把专题教育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完成学院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让基层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真正得以发挥,使党员“四个意识”进一步牢固。

2.坚持继承创新。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探索加强和改进师生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要在坚持以往“先锋岗”“示范岗”“结对帮扶”“亮身份”等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针对党支部的类型和特点,在形式和方法上深化拓展,创新载体,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

3.加强督导检查。学院党委将结合季度考核,对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结果将计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分值体系,在分类排队、季度点评和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各基层党总支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督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达标合格、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题教育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党委办公室

                                                              201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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