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职院党发〔2016〕45号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
印发《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院(部)、处室(部、中心):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已经2016年10月25日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27日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学院党委印发的《关于调整科级机构设置和处科级干部职数的通知》(院党发〔2016〕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机构调整后干部岗位的工作实际,特制定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一、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对象
(一)符合正科级选拔任用条件的副科级干部;
(二)符合副科级选拔任用条件的干部。
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党的教育事业,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3.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独立处理本职业务范围有关问题的能力。
5.勤政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1.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
(1)副科级任职3年以上;
(2)工作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近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3)群众基础好,公认度较高,绝大多数教职工拥护支持。
2.选拔任用副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
学院选拔任用副科级干部的岗位分为行政管理岗位和技术管理岗位。其岗位任职除必须具备上述明确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之外,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1)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技术职务要求:选任技术管理岗位副科级干部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任职在1年以上。
(3)工作经历要求:在我院连续工作4年以上。
(4)身体和年龄要求
①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②年龄一般不超过37周岁(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引进人才或到县区基层挂职、科技扶贫蹲点1年以上的干部且表现优秀者或有特殊工作岗位要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28日---11月30日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1.民主推荐与测评
(1)民主推荐:由测评对象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党委组织部。二级分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提出书面推荐意见;院机关处室召开处务会议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2)民主测评:原则上在测评对象所在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对象是二级分院的,在本分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测评;测评对象是机关处室的,在所在处室进行测评,然后在院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范围内测评。
2.确定干部考察人选
根据民主推荐及测评情况,由党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方案,上报书记办公会研究拟任正科级干部考察人选。
3.发布拟任干部考察公告。
4.组织考察
抽调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学生工作部、人事教师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分别对拟任正科级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深入基层进行干部考察。
(1)在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职员、服务对象中确定10-15人进行谈话考察并推荐。
(2)征求学院党委委员及分管院级领导意见。
5.书面征求学院纪委及监察部门意见
由纪委对考察对象做出廉政鉴定。
6.决定任用
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报告,报送书记办公会审议;由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
发布干部任职公告,对拟任人选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8.正式任用
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该职位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工作者,正式任职;不胜任工作者,免去试任职务,原则上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二)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1.发布学院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岗位及条件。
2.个人报名与部门推荐
(1)全院所有在职且符合任职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个人报名要如实填写副科级干部选任申报表,选报1个副科级岗位。报名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2)由各二级分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机关部门召开处务会议,在全院范围内提名推荐拟任学院公布的本部门空缺副科级岗位人选报党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
由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和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民主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在所在部门进行民主测评。是二级分院的,在本分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测评;是机关处室的,在所在处室进行测评,然后在院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范围内测评。
5.确定拟任副科级干部考察人选
根据民主推荐及测评情况,由党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方案,上报书记办公会研究拟任副科级干部考察人选。
6.发布拟任干部考察公告、组织考察、征求纪委意见、决定任用、任前公示、正式任用等同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
五、纪律与监督
(一)干部选拔任用是事关学院建设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干部选拔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的纪律。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严禁请客送礼、行贿、拉票、打招呼、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等非组织行为;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和组织原则;严禁私自泄露选拔任用中有关情况。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将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设监督举报电话: 87083950(党委组织部)、87083911(纪委办公室)。
六、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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