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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刘新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2   作者:   点击:[]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刘新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2018130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学院聘任:

刘新燕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

王红相同志为质量监控办公室副主任;

邓留坤同志为学生处副处长;

侯煜同志为后勤基建处副处长;

陈高锋同志为机电工程分院副院长;

郑爱泉同志为生物工程分院副院长;

张英杰同志为生态环境工程分院副院长;

张振仓同志为动物工程分院副院长;

以上八位同志聘任时间从党委研究决定之日起算,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免去:

刘新燕同志生态环境工程分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留坤同志动物工程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侯煜同志学工部、团委、学生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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