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红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杨职院发〔2018〕39号
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经2018年4月15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学院聘任:
闫红军任动物工程分院办公室主任;
夏浩军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
免去:
闫红军教务处教务科科长职务;
夏浩军交通与测绘工程分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期按原科级聘任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16日
上一条: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选任部分科级干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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