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职院党办发〔2019〕15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院(部)、处室(中心):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管理办法》已经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管理干部,严明工作纪律,增强组织观念,完善请销假制度,确保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严格执行和落实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纪律制度规定的通知》(陕高教〔2015〕11号)精神和学院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外出”范围的界定
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是指因公前往杨凌示范区以外地区出差、参会、进修学习,因私前往杨凌示范区以外地区治病、探亲、旅游以及婚、丧事假等。
二、外出请假审批程序与管理
1.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实行层级审批制度,均通过办公OA系统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登记备案。回校后通过办公OA系统销假。
(1)科级干部外出1天以内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外出2天(含2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之内,向分管院级领导请假;外出3天(含包括法定节假日)以上,按业务归口管理向党委书记或院长请假。
(2)处级干部外出1天以内向分管院级领导请假;外出2天(含2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之内,按业务归口管理向党委书记或院长请假;外出3天(含包括法定节假日)以上,向党委书记和院长请假。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向党委书记请假,向党政办公室报备;党委书记和院长外出,按规定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请假,交叉委托工作,向党政办公室报备。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以口头、短信或电话方式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3.各分院党政负责人、行政部门正副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能同时请假外出离校。
4.寒暑假科级以上干部外出,3天之内向组织部和主管领导口头或电话请假,3天以上向党委书记和院长口头或电话请假。
三、其他规定及说明
1.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期间,须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相关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未履行请销假制度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以书面的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组织部或党政办公室说明理由。
3.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学期通报1次。对严重违反请销假制度的科级以上干部,学院视情节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4.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备案日常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和党委组织部负责。
5.本规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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